【
赫賽汀適應癥】
赫賽汀適用于治療HER2過度表達的轉移性
乳腺癌。
a)作為單一藥物治療已接受過1個或多個化療方案的轉移性.乳腺癌。
b)與紫杉類藥物合用治療未接受過化療的轉移性乳腺癌。
【
赫賽汀用法用量】
初次負荷劑量:建議赫賽汀初次負荷量為4mg/kg。90分鐘內靜脈輸入。維持劑量:建議每周赫賽汀用量為2mg/kg。如初次負荷量可耐受,則此劑量可于30分鐘內輸完赫賽汀可一直用到疾病進展。根據國外市場調查資料顯示:接受治療的患者平均約連續使用24至26周。
【
赫賽汀注意事項】
本藥治療必須在治療
癌癥方面很有經驗的內科醫生的監測下開始進行。在使用本藥治療的患者中觀察到有心臟功能減退的癥狀和體征,如呼吸困難,咳嗽增加,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周圍性水腫,S3奔馬律或射血分數減低。與赫賽汀治療相關的充血性心衰可能相當嚴重,并可引起致命性心衰、死亡、粘液栓子腦栓塞。特別在赫賽汀與蒽環類藥(阿霉素或表阿霉素)和環磷酰胺合用治療轉移乳腺癌的患者中,觀察到中至重度的心功能減退(紐約心臟學會(NYHA)分級的III/IV)。在治療前就有心功能不全的患者需特別小心。選擇使用本藥治療的患者應進行全面的基礎心臟評價,包括病史,物理檢查和以下一或多項檢查:EKG,超聲心動圖,MUGA掃描。目前尚無數據顯示有合適的評價方法可確定病人有發生心臟毒性危險。在本藥治療過程中,左室功能應經常評估。若患者出現臨床顯著的左室功能減退應考慮停用赫賽汀。監測并不能全部發現將發生心功能減退的患者。約2/3有心功能減退的患者因有癥狀被治療,大多數治療后癥狀好轉。治療通常包括利尿藥,強心苷類藥和/或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類藥。絕大多數用本藥治療臨床有效的有心臟癥狀和表現的患者繼續每周使用赫賽汀,并未產生更多的臨床心臟情況。在滅菌注射水中,苯乙醇作為防腐劑,它對新生兒和3歲以下的兒童有毒性。當本藥用于已知對苯乙醇過敏的病人時,應用注射用水重新配制。
【
赫賽汀禁忌】
對
曲妥珠單抗或其它成分過敏的患者禁止使用。
【
赫賽汀性狀】
本藥每瓶含濃縮曲妥珠單抗粉末440mg,為白色至淡黃色凍干粉劑。
【
赫賽汀有效期】
36個月
【
赫賽汀批準文號】
注冊證號S20060026
【
赫賽汀生產企業】
美國基因科技公司(GenentechInc.)